学生天地

关于做好我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度缴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桂子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2-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保证我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杨社保发〔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参保范围为我校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
    二、缴费标准
    2010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14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120元。对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130元。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家庭的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大学生本人填写《杨凌示范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低保、重残情况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审核并报示范区社保中心核定后建档保存,同时在大学生医保信息系统(学校端)中进行标识。
    三、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缴费时间为2010121520101225日(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下发各班),如果是新生还需填写申请登记表(下发各班),待遇享受期为2010912011831
    四、缴费方式
    1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参保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请表》,各学院(研究生院)医保负责人汇总新生缴费信息名单,将电子表格(医保办发统一格式)交学校医保办审核。
    2、本科生:医保办将20092010年度参保学生及2010年参保新生名单(电子版)上报校园卡管理中心统一扣款。 
    3、研究生: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20092010年度参保学生及2010年新生名单(电子版)上报医保办审核,各学院根据审核后的参保名单统一收缴现金,上交学校计财处医保独立账户。
    本年度学生参保缴费时间短任务重,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将一卡通足额充值,以便有效扣款。
    联系方式:校医院北校区北楼二层医保办
    电话:87092879  QQ:673773656

   2010级由刘雄军、龚世成、张鹤负责

   2009级由王大明、张文婷、崔维军负责

   2008级由李乐、李辉负责

   2007级由吴伟萍、赖昌杰负责

    各位负责人务必提醒各位学生于12月25日之前将“一卡通”足额充值,各年级负责人于12月21日将相关材料统一送至学院办公室党光磊老师处(电话:15291199824)
                     

                   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医保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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