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校园建设规划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8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和2019-2020年入库项目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建设项目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等方面。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 1.房屋修缮:为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2.设备资料购置: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须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3.基础设施改造: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生活、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4.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二、编报2018年拟实施项目申报书(原则上只能从2018-2019年已入库的项目中选择),编报格式见附件1。同时填写2018年申报项目排序表,填报格式见附件2。以前年度已评审项目不再填报申报书,但需填报项目排序表。 三、2019-2020年入库项目暂不提交申报书,只提交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及排序表,填报格式见附件1、2。 四、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归口部门,归口部门对材料审核、排序、汇总后于2017年4月21日前报送校园建设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归口教务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归口后勤处,其他类项目归口基建规划处。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cy8722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基发〔2016〕445号)组织申报。 五、申报文本及项目排序表需报送纸质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94069526@qq.com。
联系人: 张亚红 潘 亮 联系电话: 87082933 87080550 附件:1.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排序表 |
||
校园建设规划委员会 |
||
2017年4月1日 |
-
关于申报“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