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预算改革总体思路及相关会议精神,为了做好教育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迎接7月中旬教育部组织的专项评审工作,现就专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涉及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编制依据
《太阳集团tcy8722综合改革方案》、学校及各单位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等。
三、申报要求
1、本次要求申报2016-2018连续三年的专项资金项目,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
2、本次申报格式较往年变化很大,请相关单位按附件要求格式报送。纸质材料A4纸打印,装订顺序:项目概况、绩效指标、项目支出计划。电子版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命名(包括项目概况、绩效指标、项目支出计划),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年度”,如“北校区3#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基建规划处-2017”。
3、所有获批项目将统一进入教育部项目库进行全周期滚动管理。本次获批的2016年项目将不可更改,2017、2018年项目获批资金数额不变,项目可以进行置换实施。
四、申报时间
各相关单位于7月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按要求整理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潘 亮 地址:基建规划处206室
电话:029-87080550 邮箱:pling@nwsuaf.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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