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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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校修购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精神,决定开始征集201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修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太阳集团tcy8722修购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校财发〔2012〕391号)有关规定,各相关单位认真编报《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及《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二、修购项目重点支持的方向包括: 1.安防、消防、防雷设施的建设与完善。 2.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物的修缮整治。 3.地下管网综合设施的改造完善。 4.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 5.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 6.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 7.适当兼顾学校教学实验室改造以及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三、为修购项目的统筹与规划,建立修购项目库,对于2014年以前已经申报,但教育部未批复,且各单位仍有需求的项目,各单位需重新编写申报书进行申报。2014年已申报的项目,若内容、投资没有变化,只需列入专项资金明细表中并注明2014年已申报,不需填写申报文本,如果内容、投资或其它方面有变化,必须重新填写项目申报书。 四、请各部门务必在2015年3月9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报送基建规划处校园规划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610013837@QQ.com。 联系电话:87080538, 联系人:朱崇辉, 报送地点:基建规划处校园规划科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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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规划处 | |||||
2015年1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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