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根据(党研〔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一般困难。
三、认定时间、程序
(一)学生申请(9月20-21日):申请研究生如实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小组讨论、民主评议推荐(9月22-23日):各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召开主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初审(9月24-28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结合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及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初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并公示3 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核、公示(9月29-10月15日)。
三、注意事项
1.各学生班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
2.请各学生班于9月23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并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27778592@qq.com,附件2、附件3、申请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223办公室。
太阳集团tcy8722
2023 年 9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