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4  浏览次数:

各项目组、指导教师: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通知》文件要求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到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学院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范围:

(1)实施计划到期的项目;

(2)申请延期到期的项目。

2. 结题验收内容:

对项目开展情况、研究过程、取得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收获与体会等进行总结和验收。

二、答辩时间及组织方式

1. 答辩时间暂定为11月24日,线下答辩,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2. 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结题验收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评委专家点评。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其中结题验收项目必须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获批发明专利等,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方可获评优秀。

三、需提交的材料

结题验收:

1.项目组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项目组所有成员签字,指导教师审阅签字。纸质版A3套印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27559855@qq.com。

项目负责人进入大创系统,提交结题申请书和结题报告书,录入已取得的成果并通知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审核通过,方可参加结题验收答辩。

2.工作日志。

3.各项目组将已发表的论文或已经接收的论文、申请的专利及设计图纸等情况详细填入《项目成果登记表》(附件3),论文、专利和图纸的复印件一并作为附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27559855@qq.com。

4.项目如需延期,请在大创系统提交延期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4)。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请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5)至植保202教学办。

四、注意事项

1. 团委负责创业训练项目,学院负责立项的创新训练项目。

2. 请各项目组将上述材料于11月21日前准备完整,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至植保楼202教学办。相关材料在大创系统及时上传提交,并督促指导教师审核,按时参加答辩!

联系人:江淑平 满岳

联系方式:029-8708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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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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