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太阳集团tcy8722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校教发[2001]27),现将我校2010年辅修专业招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主办学院
法学
60-200
人文学院
文秘
60-200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我校在读的2008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取得主修专业前三个学期课程的全部必修课学分,且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
3、未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三、报名与审核
(1)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于2010年4月12日――4月16日在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2)学生所在院系根据招生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于4月23日前将《申请表》和《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送交人文学院。
(3)人文学院对名单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公布2010年辅修专业学生名单。
(4)被录取的学生,于5月5――5月7日,到人文学院培训办公室交学费。
四、收费标准
每学分30元。法学930元,文秘900元。
经批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接到通知后,按期到主办学院办理有关手续,并按修读专业总学分交纳学费。人文学院给学生开据太阳集团tcy8722统一发票,在辅修专业课程开课后第四周内将学费交学校计财处。
附件:1、 太阳集团tcy8722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doc
2、 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3、 法学、文秘辅修教学计划.doc.doc
教 务 处
二?一?年四月九日